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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曲靖市商业银行总行机关现有公务用车11辆。为了选择一家实力强、服务好的保险公司,为我行的公车购买车辆保险,降低我行车辆在运行中发生意外的经济损失风险,保障行车安全,我行拟采用自主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采购2022年至2023年度总行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 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务用车车辆保险采购(2022-2023年度)项目

2.2磋商内容:曲靖市商业银行总行机关现有公务用车11辆(车辆信息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购买交强险、商业险(机动车第三责任险、车上人员座位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其他附加保障及附加服务)及车船税, 本次以其中即将到期的2辆公务用车保险内容及种类为基准进行报价。

2.3服务期限: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按车辆保险到期分批完成所有投保工作)。

2.4最高限价:10.80万元。

2.5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获得总部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3 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证明材料:

3.4.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在云南省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3.4.2 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并取得总公司或省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可多份授权书有完整授权链条即可);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惩戒对象”、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查询名单”。(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1024日至 20221029联系曲靖市商业银行获取磋商文件。

5.磋商公告发布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曲靖市商业银行—首页(http://www.qjccb.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2年11月01日下午1500磋商地点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1号曲靖市商业银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1号

联系人:郑玲

联系电话:0874-89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