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11月5日(周二)15:00。
召开地点:曲靖市商业银行总行6楼会议室(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1号)。
(五)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二、会议内容
(一)关于选举肖红波先生为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曲靖市商业银行承诺偿还中央专项借款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曲靖市商业银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要求
(一)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5日(周二)13:30-14:50。
(二)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曲靖市商业银行总行6楼会议室(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1号)。
(三)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权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权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权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登记时间内到场进行出席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联 系 人:曲靖市商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牛女士
联系电话:0874-8968005
附件: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