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0874-96577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本行动态

关于票据付款期限调整和信息披露 有关事项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正式修订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第4号令),缩短票据最长付款期限,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该办法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的付款期限应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最近两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请企业和财务公司客户根据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调整做好相关准备,并确认已将所有电票业务账户绑定,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设置自动披露模式,按要求完成信息披露。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874-96577或咨询网点工作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提示。

  

  曲靖市商业银行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