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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1117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对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延期的议案。本次延期持有存量债权融资计划金额37,995元,延期期限1,由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手情况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城市管网设施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本行股份比例6.31%,并向本行提名一名董事,故为本行关联方,因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4.42%本笔业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515日,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均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7楼,法定代表人杨晓斌,注册资本39.7亿元,实收资本39.7亿元,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33.5亿元、出资占比84.42%,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2亿元、出资占比15.58%,实际控制人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相关行业投资、开发、咨询;为地方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提供服务;建设机械和建筑材料开发、生产与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地整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国内贸易;以下经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白云岩石料矿开采、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笔延期持有存量债权融资计划金额37,995万元,利率为7%,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859,082.22万元,本笔关联交易业务金额37,995万元,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42%,满足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单个关联方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监管指标要求。

五、会议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业务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11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内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曲靖市商业银行

2023125